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实施细则》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6月20
上一条:关于印发浙江外国语学院委托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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