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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