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部门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内部审计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具体包括:

一、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委托对教学单位、部门、群团组织和教辅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各类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科研经费、绩效情况等各类专项审计;

六、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审计;

七、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八、对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或审签;

九、参与学校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决策的论证、经济合同审签、有关规范文件的制定;

十、开展内部审计宣传,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强化风险防范;

十一、承办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事项,接洽政府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的有关事项;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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