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的通知

2019年05月20日 09:44        点击:[]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经济和廉政等风险的识别及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在履行经济责任职责中“碰红线、触底线”现象的发生,根据《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浙江省审计厅《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2017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要求,现将《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519

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

风险领域

风险点

主要表现形式

预防措施

一、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1.未将中央和省的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未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和党委政府下达的任务;2.出现落实政策和文件精神不到位、执行工作不力等情况。

按照部门职责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积极履行职责,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

二、重大经济决策

1.经济决策制度不健全

1.未制定经济决策制度;2.经济决策制度不具体、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建立健全完整、明确、具体的经济决策制度。


2.违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规范

1.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大额采购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未形成会议纪要、记录等;2.所做决策违反法律法规,或超越权限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对集体研究形成的决策一抓到底。


3.经济决策执行不到位

未按集体决策的要求执行,或执行措施不到位。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违规列支礼品、发放代币购物卡等

在公务支出、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等经费中,违规列支礼品、购买发放超市充值卡、购物券等。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36条办法”和厅“26条实施办法”。


5.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公款组织旅游或在对外承接会议或培训中接受委托组织公款旅游。



6.违规公务接待

1、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报销无公函、无接待清单、无审批单、无菜单;2、通过会议或培训费、专项资金、往来款、食堂餐补等费用掩盖支出,或通过下属单位转嫁支出。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和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人员。严格依法加强公务出国事项审批,强化预算管理。公务用车费纳入预算管理,车辆购置/长期租用、维修、保险及加油均执行政府采购,实施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出车申请审批制。


7.违规列支出国经费

1、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或用虚假业务套取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2、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3、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4、国际机票的购买未严格执行公务机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8.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1、超编、超配置标准使用车辆;2、公车私用;3、虚列虚报租车费、汽油费等支出;4、借用下属单位或协会车辆、转嫁费用;5、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管理不到位,未执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9.违规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

1、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2、虚报人数、天数,套取经费;3、借会议、培训名义中列支接待、礼品费用,向参会人员变相收取费用;4、在未纳入省定点采购范围内的地点召开会议、培训,借召开会议、培训名义,变相组织旅游;5、有关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领取劳务费(评审费、讲课费等),通过发放劳务费变相发放津补贴。6、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会议(培训)费;7、结余在宾馆饭店挂账消费。

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批控制,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安排支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费用。


10.违规建设、使用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1、超规定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2、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配置办公家具;3、违规出租出借、租用办公用房;4、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5.向下属企业转嫁超标准的装修及办公家具购置费用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按规定按标准建设、使用办公场所。


11.违规支出差旅费

1、未建立内控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手续;2、公务出行,未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未执行公务机票购买、公务卡使用规定;4、未自行支付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伙食费;5、未自行按实支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交通费;6、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严格执行省财政及单位内部的出差管理规定,加强单位出差审批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

四、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和兼职取酬

12.超总额、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发放总额超过核定总额,或人均发放数超过核定标准;2.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禁止违法规定提高待遇标准,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13.违规兼职取酬

1、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违规在下属企事业、社团等单位兼职、违规领取报酬;2、公务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

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公务员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

五、内控机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14.内控机制不健全

1.经济活动的决策、管理、执行、 监督没有实现有效分离;2.违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规范;3.内部授权审批控制不清晰;4.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分工没有落实到位,岗位责任不清晰;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培训、轮岗不够重视。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合理设置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轮岗制度,轮岗有困难的需进行审计。


15.内控制度不完善

1.六大经济业务活动内控制度与流程不符合政策制度规定,制度和流程更新不及时;2.关键业务流程梳理及流程图编制不规范。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全面、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


16.内控制度执行不当

1.未建立内控长效机制,未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工作,未建立健全内控监督与评价机制;2.部分经济业务活动内控制度、内控流程,与单位实际业务执行情况不一致,存在“两张皮”现象;3.未履行主体责任,对巡视巡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进行研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分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研究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六、财务收支及账务管理

17.截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或其他收入,非税收入不开具缴款书,隐瞒收入,私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1、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虚列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转到账外;2、将单位收入存入个人账户;3.违规收费

建立非税收入定期稽查制度,落实收缴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征收管理,财会部门定期与收入执收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本年收入情况,并做好对账工作。规范收费、严格收费票据管理,开票和收款分离,收入及时上缴和票据定期核销;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往来账的清理和检查工作。


18.未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规定

1、违规开设银行账户;2、不按规定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

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


19.往来款长期挂账

1、各种应收、预付款项未与及时核实、清算、催收,长期挂账;2、各种应付、应缴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

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核销不良资产,并加强对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


20.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

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


21.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1.未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下,缺乏后续监管,使用绩效差;2.挪用专项经费,人员或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挤占专项经费。

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好提高开支标准;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的跟踪管理。


22.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

1、预算编制不完整;2.收支及结余款?未纳入预决算管理;3.超预算列支经费;4.预算资金滞留,执行进度缓慢。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


23.支出归口管理或审批控制不到位

1.未履行归口管理职责,或职责不清晰,可能导致资金滥用;2.支出未经规定的程序审批,或审批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可能导致资金损失浪费;3.重大项目或大额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支出实行分类归口管理,规范各项支出的标准和流程;大额资金支出按规定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24.支出流程不规范

1.报销手续不全;2.大额或专项支出审批流程不规范;3.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4.物资采购无验收程序。

支出凭证应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大额支出按规定的分级审批手续审批;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手续;物资采购支出需办理验收手续。


25.业务不真实或报销凭证不合规

未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或提供的票据与实际业务不符,可能导致资金被套取或浪费。

支出申请、审批、经办、审核、核算等不相容岗位分离;按规定加强采购验收、支出审批、支出审核、支付控制;加强业务与票据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核对。

七、国有资产管理

26.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

1.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审批,自行采购货物和服务;2.化整为零拆分采购目标,规避公开招标、集中采购。3.超标准配置资产,造成资产浪费。

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规定金额标准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7.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

1.房屋出租未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以直接发包、集体谈判、合作经营等方式出租;2、出租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内控不严。

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


28.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

1.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该核销的未核销;2.家具及设备类等固定资产未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和使用登记制度;3.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导致单位利益受损;4.随意进行重大资产处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5.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国有股权处置未经审批,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管不力。

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做好财务处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单位内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报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

八、合同管理

29.合同订立不规范

1.在合同拟定中故意隐藏重大疏漏和欺骗,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导致单位利益受损;2.对合同条款、格式审核不严格,使单位面临诉讼的风险或造成经济利益损失;3.授意或合谋串通签订虚假合同,谋取私利或套取、转移资金。

建立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合同部门会签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应聘请外部专家、单位纪检部门参与合同谈判,聘请法律顾问和第三方技术专家审查合同条款;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30.合同履行及合同纠纷处理不恰当

1.不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不按规定的程序随意变更、接触合同;2.出现合同纠纷处理不当,使得单位利益受损。

明确各相关责任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

九、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有关规定执行

31.长期借用人员、编外用工大量存在

1.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混用混岗;2.存在大量编外用工,工资费用向下属单位摊派

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规范编外用工情况,规范人员经费使用,杜绝将费用下沉到下属单位。

十、对下属单位和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监督管理)

32.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未对下属单位建立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日常监管不到位

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


33.下属单位重大事项未报告

1.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或重大失察,下属单位一些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重大经济事项未向主管部门汇报;2.下属单位出现对外投资重大损失或大额资金未能及时收回等情况

建立下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批制度,对下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监管。


34.学会、协会违规收费、违规举办各类比赛等活动

1.未取得收费资格,违规收取会员费;2.变相收费,举办比赛、培训等活动

加强对学会、协会(含二级分会)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


 

上一条: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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